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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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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37股票简称:歌华有线编号:临2009-01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歌华大厦三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广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8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2008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依法经2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内部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而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没有变更,使用正常。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08年社会责任报告》;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五、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后,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1、公司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决议的第一至三项内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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