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3-12
转债代码:125731 转债简称:美丰转债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暨行使"美丰转债"提前赎回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3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于2013年3月1日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行使"美丰转债"赎回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约定:
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如果公司股价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9.18元/股,公司有权按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任一计息年度本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公司A股股票自2013年2月4日至2013年3月12日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7.06元/股)的130%(含130%),即9.18元/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美丰转债"提前赎回权.相关赎回事宜详见公司同期发布的《关于实施"美丰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一次公告》(公告编号:2013-13).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