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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8-01-23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二零零八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1月22日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公司副董事长马泽华先生未参与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一项议案: 一、关于中海发展香港与上海浦远合资组建航运公司的议案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港集团")所属的联营公司上海浦远船舶有限公司("上海浦远")是由上港集团、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上海贝优能实业有限公司和佳力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外商投资企业,各自分别持有上海浦远35%、5%、11%、49%的股份。 上港集团将进口铁矿石运输作为走出国门、开拓发展的重要项目,其新建的罗泾矿石码头年矿石中转量超过2000万吨,已成为中国进口铁矿石最大的中转基地之一,辐射长江流域地区。 上海浦远正在建造嵊泗海上散货减载平台,将为进口铁矿石的接卸提供服务,建成后年吞吐量将达到3000万吨。通过多年的运作,上海浦远已经和国内钢铁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因此,建议由中海发展香港与上海浦远成立合资公司,争取较好的投资收益。 合资组建航运公司的方案如下: 1、投资主体: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上海浦远船舶有限公司("上海浦远")。 2、经营规模及模式:初期投入一艘23万吨级矿砂船,以后视情况再扩大规模。 3、注册地:香港。 4、注册资金:2000万美元。 5、出资比例:中海发展香港出资1,020万美元(约人民币7,375万元),占51%;上海浦远出资980万美元,占49%。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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