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来源:财汇资讯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诺转债"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7-09-12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诺转债"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58号文批准,于2006年8月15日采用优先向原A股股东配售,优先配售后的转债余额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4.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日起12个月后,若本公司股票(A股)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时执行的转股价格的130%,则公司有权按面值的105%(含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股票"凯诺科技"自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9月11日,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4.96元/股)的130%(6.45元/股)。因此,根据上述约定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07年9月12日召开董事会讨论是否行使凯诺转债赎回权的事项,会议期间,本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债券停牌一天。 特此公告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