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7月31日、8月1日、8月2日、8月23日、8月24日、8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上刊登了《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创业转债"于2007年8月28日停止交易和转股,未转股的"创业转债"全部被冻结,公司按票面金额102%并另加所在记息年度年利息的价格(即106.94元/张, 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5.95元/张) 赎回了全部未转股的"创业转债",赎回款发放日为2007年9月3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2007年8月27日收盘,已有375,786,000元"创业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97,228,430股,占"创业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7.31%;"创业转债"本次赎回的数量为3,120张,本金为312,000元,仅占"创业转债"发行总额12亿元的0.026%,因此,"创业转债"的赎回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