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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二〇〇二年度派息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3-05-1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派息方案已获200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15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年度派息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2元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6元现金,B股不扣税)。 本公司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10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本次派息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5月22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3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03年5月23日,A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03年5月23日,B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03年5月28日。 三、派息、转增对象 本次分派、转增对象为:截至2003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转增股本方法 1、A股公众股股息于2003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至其资金账户。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A股股份于2003年5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账户。 2、B股股东可于2003年5月28日起到其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港币股息。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B股股份于2003年5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帐户。若B股股东在5月27日办理了“万科B”转托管,其股息、转增股份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B股现金股息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3年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的基准价折为港币支付,折算汇率1港币=1.0610元人民币。 4、国家股、法人股及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5、公众未托管股息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五、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A股股份起始交易日为2003年5月23日,资本公积金转增B股股份起始交易日为2003年5月2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02年12月13日起可以转股,因此,存在公司股本随时增加的可能。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实施派息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以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公司总股本为基准,故公司实施派息、转增的股本在2003年5月22日收市时方能确定。根据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决议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股数,本次转增将使公司股本增加至最多不超过1,514,044,722股。转增除权日,公司股本将扩大一倍,各种股份比例与登记日收市时一致。 七、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后,按最大可能股本摊薄计算,2002年每股净收益将不低于0.253元。 八、咨询机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梅林路63号万科建筑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0755-25606666-296,传真:0755-83152041。 九、公司于2003年5月23日实施2002年度每10股派发人民币2元并转增10股的派息、转增股本方案后,万科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11.90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5.85元。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秘书 肖莉 谨启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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