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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申请撤回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的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2-04-14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申请撤回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46):2008 年 10 月 6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 集团")通过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2%。同时承诺,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2009 年 11 月 19 日,本公司接到焦煤集团通知函,焦煤集团 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承诺期限已于 2009 年 10 月 5 日届满。截至 2009 年 10 月 5 日,焦煤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共增持本公司股份 27,086,00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焦煤集团将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201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提交豁 免要约补正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2):公司控股股东 就 2008 年 10 月份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事宜,已向中国证 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已经准 备完毕,但因故不能按时提交,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 近日本公司接到焦煤集团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第六十三 条第二款的规定,焦煤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已不需要向中国 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因此,焦煤集团已向中国证监会送达申 请撤回焦煤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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