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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7-05-1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额:10000万元 ▲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10528万元,实际发生额为90318万元,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69% ;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38100万元,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85%。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本公司的融资能力,更好地解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本公司于2007年5月9日与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贷款互保协议》,约定双方相互为对方在银行借款提供10000万元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29日,注册号:6300001201074,公司住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1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24491.7万元;法人代表: 安平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氯化钾、氯化镁、硫酸钾制造、销售;建设监理;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出口自产的化学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8.56亿元,负债28.97亿元,净资产42.56亿元。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6.54亿元,利润总额为16.80亿元。 三、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自愿为对方借款提供保证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等; 2、双方相互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两年,每笔借贷业务按借款方与贷款银行商定的期限为准; 3、双方应严格履行借款合同,及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如因贷款逾期等导致借款银行向担保方追索债权,使担保方利益受损,应由贷款方在该损失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担保方以货币资金或担保方认可的资产加以补偿; 4、协议双方均应主动接受对方对自身资产、财务状况的调查了解,及时向对方提供贷款合同、财务报表等资料,及时向对方报告己方所发生的重大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提供贷款担保,对双方的经营和借贷融资都将起到一定促进作用。特别是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保证了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110528万元,实际发生数额为90318万元,除此之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对象 担保金额 备注 1 青海金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670万元 2 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10,113万元 3 四川运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800万元 4 四川富国电工有限公司 2,100万元 5 成都新利源经贸有限公司 2,900万元 6 无锡市东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845万元 7 兰州中煤支护材料有限公司 2,000万元 8 南京中圣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3,000万元 9 西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元 担保30000万元额度 10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11 青海矿冶科技公司 23,990万元 子公司 12 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400万元 13 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8,500万元 合  计 90,318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贷款互保协议。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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