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晨鸣转债"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晨鸣转债",代码"125488";
2、"晨鸣转债"赎回公告连续刊登日期为4月18日、4月19日、4月20日、5月9日、5月10日。
3、"晨鸣转债"赎回日为2007年5月14日(星期一);
4、公司将按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即105元/张,当期利息含税,个人和基金持有的"晨鸣转债"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为104.63元/张)赎回在2007年5月11日(星期五)收盘后尚未转股的全部晨鸣转债;
5、赎回"晨鸣转债"的付款日为2007年5月17日(星期四)。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47号通知核准,于2004年9月15日向社会公众发行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晨鸣转债")。晨鸣转债自2005年3月15日起开始可转换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截至2007年4月13日,仍有部分"晨鸣转债"未转换为公司股票。
本公司A股股票(晨鸣纸业)自2007年3月6日至2007年4月13日,已连续2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5.5元/股)的140%(即7.7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清算、转股和兑付实施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经本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决定将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晨鸣转债"全部赎回。
现将公司本次赎回"晨鸣转债"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1、赎回条件
自本可转债发行首日起两年后,如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任意连续2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40%时,本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在"赎回日"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晨鸣转债。
2、赎回价格
公司按"晨鸣转债"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即105元/张,当期利息含税1.85元/张,个人和基金持有的"晨鸣转债"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为104.63元/张)赎回在2007年5月11日(星期五)收盘后尚未转股的全部"晨鸣转债"。
3、赎回日
本次"晨鸣转债"的赎回日为2007年5月14日(星期一)。
4、赎回对象
截至2007年5月11日(星期五)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晨鸣转债"持有人。
5、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07年5月14日:"晨鸣转债"赎回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停止"晨鸣转债"的交易和转股;
(2)2007年5月14日至15日:公司将赎回"晨鸣转债"所需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
(3)2007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券商将兑付款划入投资者的资金或保证金账户,同时计减投资者相应的"晨鸣转债"数量;
(4)赎回结束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上公告赎回结果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6、赎回到账日
本次"晨鸣转债"赎回款于2007年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晨鸣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赎回相关事宜
(1)"晨鸣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之前(即2007年4月18日至2007年5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内,"晨鸣转债"正常交易和转股。
(2)赎回日(即2007年5月14日)起"晨鸣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
(3)投资者欲全面了解赎回"晨鸣转债"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说明书摘要已经刊登在2004年9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和摘要。
8、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595号
联系电话:0536-2158011 0536-2156488
联系人:范英杰、孙文科
传真:0536-2158640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