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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7-04-25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4月10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董事长叶惠丽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叶惠丽、杨洪、陶晓华、赵国英、赵志强、樊剑、沙智慧、曹政宜等董事8人,3名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38项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要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相应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007年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江阴海澜之家服饰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海澜之家服饰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1、公司与江阴海澜之家服饰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将坐落于江阴华士镇工业园东区华士华新路1号、总建筑面积16431.33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租赁给江阴海澜之家服饰有限公司,租赁期限暂定为1年,双方同意按每平方米每年70元结算租金,年租金合计1,150,193.10元; 2、公司与上海浦东海澜之家服饰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将坐落于江阴华士镇工业园东区华士华新路1号、总建筑面积33057.34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租赁给上海浦东海澜之家服饰有限公司,租赁期限暂定为1年,双方同意按每平方米每年70元结算租金,年租金合计2,314,013.8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与江阴海澜之家服饰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海澜之家服饰有限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惠丽女士、杨洪先生、陶晓华先生、赵国英女士、赵志强先生在董事会表决中回避了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同意通过本议案。 该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书面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江阴海澜之家服饰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海澜之家服饰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和管理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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