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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配售缴款及上网发行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0-04-19
主承销商: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本次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绸股份”)股票发行及其发行 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 35号文批准。 2、丝绸股份本次共获得10500万股发行额度,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41800万股。 本次发行采取对法人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 其中法人配售 7500万股(包括对证券投资基金配售2100万股),上网定价发行3000万股。 两者按 同一价格进行,同一投资者只能参加一次申购。 3、对法人配售的预约认购已于2000年4月18日结束, 经过对回收的法人预约认 购单的统计分析,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发行价格定为4.18元/股,发行市盈率为20.97 倍(加权,4月发行)。该发行价格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价格区间3.18-4. 18 元/股之内。 4、 对法人配售的缴款工作由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清算银行中国农 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进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对一般投资者的上网发行由主承 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 5、本次发行并非上市,有关上市事宜另行公告。 6、投资者务请注意申购对象、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的限制,以及认 购量的确定。 7、本公告仅对认购丝绸股份股票的有关事项和规定 ,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明, 投资人在做出认购本股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 投资决定的依据。 8、《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已刊登于2000年4月19日的《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上,仅供投资者参考。 9、本次发行过程中,参加配售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及其它法 人机构,其用于配售的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有企业、 国有资产控股 企业不得使用从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取得的各类长短期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外国 商业贷款和财政周转金购买本次配售的股票;上市公司不得使用募股资金和从银行 及其它金融机构取得的各类长短期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外国商业贷款购买本次配 售的股票),在参加配售时必须使用以该法人名义开设的唯一股票帐户; 参加对一 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的证券经营机构应使用自营帐户, 任何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 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法 人投资者,中国证监会将依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没收非法所得、 罚款及追究法人代表责任等处罚。 一、对法人配售 (一)基本情况 对法人投资者配售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 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 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经证监发字〖2000〗 35号文件批准, 丝绸股 份将对法人投资者配售本次发行股份的71.43 %,即7500万股。法人投资者分为战略 投资者和一般法人, 战略投资者是指与发行人丝绸股份业务联系紧密且愿意长期持 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一般法人是指除证券经营机构以外的其他法人(含证券投 资基金)。 经主承销商对有效申购预约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和统计, 价格 为4.18 元的有效申购户数为120户, 根据《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中 有关发行价格的确定方法,确定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4.18元/股。 在配售缴款截止日2000年4月18日17时之前,若已对签署配售协议的战略投资者 未按其实际可配售股数缴足股款,主承销商将保留对其优先配售额度的全部处置权, 作废的优先配售额度将对一般法人按照配售顺序进行配售;同时, 主承销商将按照 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该类未按其实际可配售股数缴足股款的法人名单, 以供 监管备案。 1、发行规模:7500万股(包括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2100万股)。 2、申购缴款时间:2000年4月20日至2000年4月21日17时 3、 发行对象: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除证券经营机构以外的有权购 买人民币普通股的法人。 4、申购资金专户: 户 名: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帐 号:635840005210024021 5、上市时间: 对一般法人配售的股票,自丝绸股份可流通股上市三个月后可上市流通; 对战 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在配售协议中约定的持股期满后方可上市流通, 该约定的持股 期自股权登记日起计算。对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股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配售发行方式简介 本次采取先向法人预约申购, 然后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清算银行进行配 售缴款。有关预约申购的规定,主承销商已在2000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报》上的《招股意向书》中详细披露。截止2000年4月18日,主承销商已 结束对法人的预约申购工作。 (三)预约申购情况 2000年4月13日至2000年4月18日, 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接受法人投资者 对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7500万股股票的法人预约申购。截止2000年4月18日17 时 整,经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统计,并经见证律师公证,共接受154份预约申购表, 有效申购表121份,有效申购股数为64575万股,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申购户数为 22户, 申购股数为9475万股;战略投资者申购户数为37户,申购股数为32600万股;一般法 人有效申购户数为62户,申购股数为22500万股。经主承销商对法人申购者的有效申 购预约进行排序与统计, 根据《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有关战略投 资者的确定办法,本次丝绸股份发行价格为4.18元,选择24个月为最短持股时间。无 效申购是由以下因素造成:公司成立时间不足半年;不具备法人资格;填报持股时 间、申购价格等事项不符合本次预约规定;申请持股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战略投资申 请者其申购资金超过净资产的50%。 1、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证券投资基金参加本次发行对法人配售的申购预约, 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对各基金的配售数额如下: 基金名称 获配数量(万股) 基金金泰 85 基金金鑫 126 基金泰和 83 基金安信 85 基金安顺 126 基金汉盛 83 基金汉兴 100 基金裕元 64 基金裕阳 85 基金裕隆 126 基金景阳 42 基金景宏 85 基金景博 43 基金景福 126 基金兴华 85 基金兴和 126 基金开元 85 基金天元 126 基金普惠 84 基金普丰 124 基金同益 85 基金同盛 85 合 计 2100万股 2、根据《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中规定的战略投资者获配方法, 签定配售协议的战略投资者可按约定股数获得足额配数。未获配售的战略投资者可 作为获优先配售权的法人处理。根据发行人同战略投资者签定的《战略投资者配售 协议》,战略投资者获配情况如下: 法人名称 获配数量(万股) 持股期限(月) 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500 24 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00 24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00 24 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 500 24 中科企投资有限公司 500 24 郑州平原实业有限公司 500 24 吴江英豪化纤有限公司 500 24 吴江苏谊化纤有限公司 500 24 合计 5400 3、根据《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有关配售优先顺序的规定,如 已签署配售协议的战略投资申购者未按其可配股数缴足股款, 则此部分股票将在其 他缴款的有效申购的一般法人申购者中配售。 (四)申购数量的规定 1、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万股(含100万股)且超过100万股的 预约申购股数必须是 50万股的整数倍;战略投资者按配售协议约定数量缴款申购, 具有优先配售权的一般法人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其预约申购量。 2、每个法人的申购上限为2090万股(不含2090万股)。 (五)配售方法 投资者缴款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依据预约申购情况,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战略 投资者、具有优先配售权的一般法人、其他法人投资者的顺序进行配售。 (1)首先对证券投资基金进行配售 证券投资基金按获配数量进行缴款。 (2)对战略投资者配售。 战略投资者按已签署的配售协议所确定的认购股数获得足额配售。 (3)如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缴款认购后尚有余股,该等股票将首先对具 有优先配售权的一般法人进行配售。具有优先配售权的一般法人按以下方式获得配 售。 A、如证券投资基金、 战略投资者及具优先配售权的一般法人申购总量小于或 等于7500万股,则一般法人依申购量获得配售。 B、如证券投资基金、 战略投资申请者及具优先配售权的一般法人申购总量大 于7500万股, 则具优先配售权的一般法人按摇号中签的方式配售证券投资基金和战 略投资者配售剩余量。 方法是:先对该等法人投资者预约申购量按申购时间顺序配号,每50 万股配一 个号,不足50万股的不于配号;然后进行摇号,每一个中签号可获得50万股的配售额 度。 (4)如证券投资基金、 战略投资者和具优先配售权的一般法人的申购股数总 和小于或等于7450万股,则其他法人投资者将按摇号中签的方式获得配售。 配售方 法与(3)相同。 (5)如法人预约申购总量小于7500万股,余股将并入上网发行。 (六)配售缴款 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申购者和一般法人申购者皆可参加申购缴款。战略投资者 按配售协议约定数量缴款申购,具有优先配售权的一般法人按其申购量缴款。 申购 法人须在2000年4月20 日至2000年4月21日17 时将申购款划入主承销商开立的申购 专户: 户 名: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帐 号:635840005210024021 缴款时务请投资者注意: 1)、使用支票缴款的,请在“用途”栏写明“申购丝绸股份配售股票”并注明 申购法人在深交所的股东代码;使用电汇缴款的, 请在备注栏写明“申购丝绸股份 配售股票”并注明申购法人在深交所的股东代码。如投资者未按要求正确填写而造 成不能成功配售,责任由投资者自负; 2)、汇款法人名称须与申购法人名称保持一致; 3)、股款须一笔汇出,不能分成多笔汇出; 4)、投资者应尽量使用中国农业银行系统缴款。 同城划款请使用支票划款; 异地汇划请使用中国农业银行实时电子汇兑系统缴款,注明“加急”字样。 请尽量 不要使用汇票方式缴款。 5)在截止时间之前申购资金没有到帐的,无论何种原因,均为无效申购,故特别 提醒投资者注意电汇、汇票及支票的在途时间。 (七)验资、配售 4月21日为配售缴款截止日,配售缴款截止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4月24 日)由 主承销商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对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查, 主承销商根据确 认的有效申购,按照配售的有关规定进行配售,如出现超额认购的情况, 则主承销商 在公证部门监督下进行摇号抽签,确定配售结果。 配售缴款截止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4月25日),由主承销商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配售结果公告, 公布配售比例摇号情况及获 配售法人的股东代码和实际配售股数, 同时主承销商通过银行系统将未成交的申购 款退还到投资者汇出行帐户。 配售结束后,主承销商将配售结果报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登记。 二、发行的费用 本次发行对法人配售不另收取任何费用。 三、股票的锁定 根据有关规定,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对一般法人配售的股票, 自丝绸股份 社会公众股上市流通3个月后可上市流通; 对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在配售协议中 约定的持股期满后方可上市流通,该约定的持股期自股权登记之日计算,在流通之前 由证券交易所实施冻结。对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股票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 (一)基本情况 1、丝绸股份本次共获得10500万股发行额度,其中7500 万股对中国境内法人配 售,本次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3000万股。 2、申购缴款时间:2000年4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进行(上午9: 30-11:30,下午1:00-3: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在第二个工作 日继续进行申购。 3、 发行对象: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境内公民及境内法人(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参与配售的法人不再参与上网定价发行申购。 4、发行地点:全国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 5、股票名称:“丝绸股份”,申购代码为:“0301"。 (二)发行方式与认购股数的确定 本次丝绸股份股票对一般投资者发行采用上网定价方式, 即利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实行定价发行,由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唯一“卖 方”,将3000万股丝绸股份股票输入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专户,按发行价格作 为卖出价。 各地投资者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营业网点,根据本公告规定 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交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 并根据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数,确定方法是: 1.若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3000万股,申购者按有效申购量认购; 认购不足部 分由承销团按承销团协议包销。 2.若有效申购量大于3000万股,则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按每1000股 确定一个申购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 , 确定中签号。 每一个中签号认购 1000股。 (三)、申购数量的确定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 申购量必须为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 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 律视为无效申购, 在不同证券商处开户的同一股东代码在其中一家证券商处申购一 次后,再在其他证券商处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无效申购不得认购新股。 3.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的数量上限为30000股。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愿认购本次丝绸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帐户卡。 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公开发行日(2000年4月24日)以前到当地 证券登记公司办理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然后到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 2.存入足够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申购者, 应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 申购资金。 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申购者,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在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 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1)申购者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 帐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 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认购。 (2)使用电话委托的申购者应按该证券营业部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量大于发行量,采取摇号抽签方式认购。 1、申购配号确认 4月24日(T日)为发行、申购日。申购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4月25日,T+1), 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至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清算银行申购资金专户。 申购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4月26日,T+2), 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对申购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核查,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圳证券交 易所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帐情况确认有效申购, 并对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进行连续 配号,每1000股确定一个申购号,同一笔申购所配号码是连续的。并将申购配号记录 传输给各证券营业部。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给予申购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4月27日,T+3)上午9:00前,各证券交易网点将配 号结果张榜公布于交易大厅显著位置, 投资者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营业部确认申购 配号。 2、公布中签率 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4月27日,T+3), 由主承销商在指定报刊上公布中 签率。每一个号代表1000股。本次股票的公开发行量为3000万股,故有30000个中签 号。则中签率=3000/配号总数×100%。 若有效申购量大于发行量,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申购。 3、摇号抽签 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 4月27日,T+3),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直至3000万股中签完毕, 并于申购 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 4月28日,T+4),由主承销商在指定报纸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个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六)清算与交割 1、从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4月25日,T+1)至第三个工作日(4月27日, T+3)期间,全部申购资金由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冻结,所冻结资金按企业活期存 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归发行人所有。有关资金划拨、冻结事宜, 遵从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 2、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4月28日,T+4 )根据中签 情况,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申购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4月28日,T+4)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解冻, 并向各证券营业网点返还多余申购款,各交易网点同投资者进行清算交割。 深圳证 券登记有限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 4、申购结束后的第五个工作日(4月29日,T+5),由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至 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5、新股股权登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在定价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由深 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6、主承销商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划转的认购股款后,依据协议划入发行人指 定帐户。 五、发行的费用 1、本次上网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主承销商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上网定价发行手 续费,并按各参加上网定价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认购量,将这笔费用自动转至 各证券交易网点帐户。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东立 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舜新中路39号 联系人:沈志祥、蔡建忠 电话:(0512)3558328、(0512)3552172 传真:(0512)3552272 (二)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沛 地址:深圳市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20-28层 联系人:王涛、王天寿、刘曼 电话:(025)4575256/4575240/4575267 传真:(025)4575257/4575259/4417400 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200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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