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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丝绸转债”转股事宜的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0-05-29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丝绸转债”转股事宜的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35号文批准,于2000年4月19日——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0500万人民币普通股票。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我公司于1998年8月28日发行的20000万元“丝绸转债”在本次发行的“丝绸股份”上市之日起,即可转换为本公司的股份。有关转股规定如下,提醒广大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注意。   1、丝绸转债的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及期限   发行规模:200,000,000元人民币;   每张面值:100元,共计2,000,000张;   期限:五年,1998年8月28日——2003年8月27日。   2、申请转股   (1)转股申请的手续及转股申请的声明事项   转股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丝绸转债持有人可将自己帐户内的丝绸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但每次申请转股的丝绸转债面值数额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所转换的股份最小单位为一股。   为了方便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及时结清资金余额,对于不足转换一股的丝绸转债余额,原条款规定“所剩可转债面额不足转换一股股份的部分,本公司将于到期日后11个交易日兑付这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修改为“由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当天以现金兑付”。   转股申请不能撤单。   (2)转股申请时间   本公司丝绸转债的自愿转换期为本公司股票上市日(2000年5月29日)至丝绸转债到期日(2003年8月27日)之间的交易日内,但本公司股票因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而调整转股价格公告暂停转股的时期除外。   (3)丝绸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投资者的债券数额,同时记加投资者相应的股份数额。   (4)股份登记事项及因转股而配发的股份所享有的权益   丝绸转债经申请转股或强制性转股后所增加的股票将自动登记入投资者的股票帐户。因丝绸转债转换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本公司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并可于转股后下一个交易日与本公司已上市交易的股票一同上市交易流通。   有关转股程序的具体规定,投资者请参阅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0年5月24日公告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丝绸转债”转股事宜的公告》。   3、本次转股价格   本次转股为初始转股,转股价格为初始转股价格,根据规定,初始转股价格为本次股票发行价4.18元/股的98%,即4.10元/股。   4、特别提示   “丝绸转债”采取了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即:   (1)在到期日(即2003年8月27日)前未转换为股票的“丝绸转债”,将于到期日强制转换为本公司股票,若2003年8月27日并非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则于该日之下一个交易日强制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在此之前10个交易日,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公告3次提醒“丝绸转债”持有人。持有人无权要求本公司以现金清偿“丝绸转债”的本金,但转股时不足一股的剩余“丝绸转债”,本公司将兑付剩余的票面金额。   (2)转股价的调整   实施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即以“丝绸转债”到期日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的平均值及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两种较低者作为实际转股价格。若重新计算的转股价格低于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的80%,则以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的80%作为实际转股价格。   5、其他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丝绸转债”的所有条款,请查阅2000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之“其他重要事项”等相关章节的叙述。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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