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发转债"的摘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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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50号文批准,于2006年7月27日采用优先向原A股股东配售,原A股股东放弃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4.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发转债",转债代码:110325),期限为5年,自2006年7月27日(发行首日)起,至2011年7月27日(到期日)止。
自2007年1月29 日起华发转债开始转换为本公司发行的A 股股票(600325)。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在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期间,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公司有权以每张103元(含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赎回可转换债券。华发股份自2007年1月29日至2007年3月2日,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7.68元/股)的130%(9.98元/股)。因此,根据上述约定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行使华发转债赎回权,将截至赎回登记日(2007年4月2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华发转债全部赎回,并已于2007年3月5日、3月7日、3月9日、4月2日连续四次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上刊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发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
截至2007 年4 月2 日已有429,756,000元华发转债转换为本公司发行的A 股股票,未转股的债券余额为244,000元。2007 年4月3日,公司已对未转股的华发转债按每张103元 (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实际赎回价格为102.82元/张) 的价格全部进行赎回。从2007 年4 月3 日起华发转债已停止交易和转股。
本公司的"华发转债"(证券代码:110325)、"华发转股"(证券代码:190325)将于2007 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