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同意出让恒世华融16%股权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2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3月29日,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局蛇口大众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恒世华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6%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蛇口大众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招商局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所持北京恒世华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世华融")16%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是按照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恒世华融出具的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07〕4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之结果,恒世华融16%股权转让价格按评估价确定为人民币9,688,361.6元。(详细情况请见《关联交易公告》)。
5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刘洪玉、史新平、孟焰、吴亦农均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Ο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