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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30
财政部关于2016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2015]255号 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1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2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16年1月6日招标,1月7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1月7日进行分销,1月11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17年1月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05%.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二)标位限定.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50个、15个和2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1月7日前(含1月7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 号:270—1610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规定执行. 财政部 2015年12月30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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