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券
2015 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2012 年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3、
4、5、6、7 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 %、20 %、20 %、20 %和20 %的比例偿
还本金.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15 年12 月31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
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12 年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12 宜城投
4、债券代码:124117.SH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8 亿元
6、债券期限:期限为7 年期,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本金条款,即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第3、第4、第5、第6 和第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76%.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计息期限:自2012 年12 月31 日起至2019 年12 月30 日止.
10、付息日:2013 年至2019 年每年的12 月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4月0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12、债券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和兑付的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一)债权登记日:本年度债权登记日为2015 年12 月30 日.截至该日下
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二)分期偿还本金:
本期债券将于2015 年12 月31 日、2016 年12 月31 日、2017 年12 月
31 日、2018 年12 月31 日、2019 年12 月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分别偿还本金3.6 亿元、3.6 亿元、3.6 亿元、3.6
亿元和3.6 亿元,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
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付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
行计算.
(三)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3.6 亿元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
本期债券面值=100 元×(1-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1-20%)
=80元
(四)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五)债券简称变更 :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宜城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