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当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的,公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披露,现将营港转债转股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07年3月1日,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营港转债"已有412,879,000元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营口港"(代码:600317),转股数额为58,616,859股,占本公司可转换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50,000,000股)的23.45%,转股数额累计已达到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以上。目前营港转债尚有287,121,000元在市场流通,占"营港转债"发行总量的41.02%。
股本变动情况(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2006-12-31) 本次变动情况 (2006-3-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9,807,070 -7,341,238 122,465,83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7,274,578 58,876,449 186,151,027
合计 257,081,648 51,535,211 308,616,859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