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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1-12-08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 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获中国证监会 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自2010年9月首次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之后的十二个月内,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0,496,427股,累计增持比例占首次增 持日时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38%。 近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豁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要约收购国电电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11 号), 核准豁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 交易而增持公司170,496,427 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 7,971,873,482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而应履行 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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