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013 债券简称:08 北辰债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北京北辰会议中心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 年 11 月 24 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北辰实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
于吸收合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辰会议中心发展有限公司的
议案》,同意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北辰会议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会议中心发展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本
公司继续存续,会议中心发展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合并方: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辰实业系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于1997年4月2日由北
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同年5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
H股并挂牌上市,又于2006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并上市
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北辰实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6702万元,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截至2011年6月30日,北辰
实业资产总计为258.8亿元,负债总计为162.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计
96.2亿元(未经审计)。
2、被合并方:北京北辰会议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会议中心发展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投资建设
2008 年北京奥林匹克公园(B 区)会议中心项目,于 2005 年 4 月 8
日成立并于 2007 年变更为单一法人股东北辰实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会议中心发展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 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大厦。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会议中
心发展公司资产总计为 48.3 亿元,负债总计为 31.3 亿元,所有者权
益总计 17.0 亿元(未经审计)。
二、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本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会议中心发展公司的全
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本公司继续存续,会议中心发展公
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完成后,会议中心发展公司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并入本公司;会议中心发展公司的负债及
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由本公司承继。
3、合并双方履行各自的审议、通知、公告程序,并签订《合并
协议书》。
4、合并双方将积极合作,选派精干人员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共
同完成吸收合并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
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5、由于会议中心发展公司目前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其自成立以来工作人员均为北辰实业借调人员,截止 2011 年 9 月 1
日已全部调回北辰实业妥善安排,所以本次合并不涉及劳动关系的处
理。
6、合并完成后,会议中心发展公司办理注销登记。
7、履行法律法规或者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8、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需提请本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本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
降低管理成本。
2、会议中心发展公司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
100%比例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预计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本
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第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