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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09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七期)国债利息有关事
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 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七期)国债将于2015 年11 月5 日支
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0927",证券简称为"国债0927",
是2009 年11 月5 日发行的10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8%,每年
支付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4 元.
二、本所从2015 年10 月28 日至2015 年11 月4 日停办本期债
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5 年11 月4 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5
年11 月5 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七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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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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