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三期)国债等两只债券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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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三期)国债、201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将于2015年10月21日到期兑付.为做好上述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三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33",证券简称为"国债1033",是2010年10月2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2.91元.
二、201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21",证券简称为"国债1321",是2013年10月21日发行的2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7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3.77元.
三、本所从2015年10月13日起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四、上述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10月1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5年10月19日上述债券摘牌.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上述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