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肥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5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2012年肥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年末,发行人每年末分别向投资者偿还债券本金2.25 亿元、2.25亿元、2.25 亿元和2.25 亿元,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肥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2015年8月14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5%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年肥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2肥城债(代码:122575)
3、发行主体:肥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9亿元
5、债券期限:6年期,本期债券附加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年末,发行人分别向投资者偿还债券本金2.25 亿元、2.25亿元、2.25 亿元和2.25 亿元.
6、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7.1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7、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2 年8 月14 日起至2018 年8月13 日止.
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8月13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及部分兑付的本金.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14日分别按照债券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到期利息和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分期偿还采取减少面值的方式实施,分期偿还后,债券持有人账户中的债券持仓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将会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5%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1-本次偿还比例)
=100元×(1-25%)
=75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5%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5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肥城债"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