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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塔牌转债”提前赎回事宜第六次的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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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塔牌转债"提前赎回事宜第六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塔牌转债"赎回日为2011年5月31日。   2、"塔牌转债"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即赎回价格为105元/张(含当期利息)。   3、2011年6月3日为"塔牌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11年6月8日为赎回款到达"塔牌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日。   4、"塔牌转债"将于2011年5月31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塔牌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83号文核准,于2010年8月26日公开发行了6.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塔牌转债"),代码为128233,并于2010年9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塔牌转债"于2011年3月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简称"塔牌集团",代码002233)。截至2011年5月20日,尚有490,156张"塔牌转债"在市场上流通。   公司股票自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3月30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本公司《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塔牌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塔牌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全部赎回截至赎回日尚未转股的"塔牌转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广大"塔牌转债(128233)"持有人公告如下:   1、赎回条件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提前赎回条款约定: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若公司A 股股票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以105 元(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公司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本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况,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赎回日   本次赎回日为2011年5月31日。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即赎回价格为105元/张(含当期利息)   4、赎回程序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即2011年4月8日前)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至少刊登赎回公告3次,通知"塔牌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11年5月31日为"塔牌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1年5月3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塔牌转债"。自2011年5月31日起,"塔牌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   (3)2011年6月3日为"塔牌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11年6月8日为赎回款到达"塔牌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5、赎回款支付方式   本次 "塔牌转债" 赎回款将于2011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塔牌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其他事项   (1)"塔牌转债" 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即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5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塔牌转债"正常交易和转股。   (2)"塔牌转债"自赎回日(即2011年5月31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7、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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