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债券上市公告书
债券简称:15呼伦债
债券代码: 127202
发行总额: 人民币7亿元
上市时间: 2015年7月13日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9号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楼6层
一、绪言
重要提示: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
董事会成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对本期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
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
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 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2012-2014
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5〕第11122号).本文中2012-2014年的财务数
据均来源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下文相关财务信息时,请参阅发行人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文.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21,634.63万元,负债总额为
236,6840.4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84,791.18万元.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025.47万元,净利润9,311.76万元公司.债券上市前,公司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实现的年均净利润为104,208,195.49元,依照发行利率6.31%计算,超过债券一年利
息的 1.5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本期债券仅限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二、发行人简介
(一)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30号
(三)法定代表人:张然
(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注册资本:64,690万元人民币
(六)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房屋租赁、土地开发;
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
批前不得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是经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呼伦贝尔市重要
的投融资平台和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主体.公司承担着呼伦贝尔市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等职责.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21,634.63万元,负债总额为
236,6840.4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84,791.18万元.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025.47万元,净利润9,311.76万元公司.债券上市前,公司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实现的年均净利润为104,208,195.49元,依照发行利率6.31%计算,超过债券一年利
息的 1.5倍.
三、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发行人: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5年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5 呼
伦贝尔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7亿元.
(四)债券期限:7年期.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 基准
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上限为3.00%.Shibor 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5 个工作
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
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76%(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
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
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根据簿记建档结
果,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31%,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
计利息.
(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提前偿还本金条款.自本期债
券存续期第3 年末起,每年除按时付息外,逐年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20%、
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后5 年每年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采用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
(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
的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
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投资者认购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
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公开发行.
(十)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的对象为在中
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
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一)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5年5
月7日.
(十二)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日为2015年4月29日.
(十三)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5年4月30日.
(十四)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4月30日为
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5年4月30日至2022年4月29日
止.
(十六)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30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30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
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二十一)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国家
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二)债券担保:无担保.
(二十三)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缴纳的
所得税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上市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2015年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将于
2015年7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期债券债券简称为"15呼伦债",
上市代码为"127202".
本期债券上市后不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根据"债项评级对应主体评级基础上
的孰低原则",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
(二)本期债券托管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的相关规定,本期债
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托管金额为0亿元.
五、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发行人2012-2014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5〕第11122号).本文中
2012-2014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下文相关财务信
息时,请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文.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告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释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21,634.63万元,负债总额为
236,6840.4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84,791.18万元.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025.47万元,净利润9,311.76万元公司.
发行人2012-2014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编制单位: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附注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五、(一) 397,295,620.10 419,811,002.66 402,763,040.0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 -
预付款项五、(二) 320,509,034.30 158,590,000.00 93,790,000.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准备金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五、(三) 1,588,401,577.78 1,585,199,968.41 1,215,658,327.3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五、(四) 2,370,363,413.18 2,511,740,450.54 2,669,212,640.4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4,676,569,645.36 4,675,341,421.61 4,381,424,007.8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五、(五) 270,000,000.00 270,000,000.00 27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五、(七) 10,822,564.25 11,126,711.25 11,430,858.25
固定资产五、(六) 58,710,219.46 63,031,622.51 67,406,891.34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五、(八) 150,553,707.49 154,511,295.11 73,649,848.27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82,564.43 115,590.4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五、(九) 49,607,610.00 49,607,610.00 67,150,21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9,776,665.63 548,392,829.34 489,637,807.86
资 产 总 计 5,216,346,310.99 5,223,734,250.95 4,871,061,815.72
发行人2012年-2014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编制单位: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附注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五、(十) - 30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五、(十一) 5,095,684.73 8,332,177.97 10,704,790.73
预收款项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五、(十二) 11,716.84 65,204.84 11,716.84
应交税费五、(十三) 80,946,355.98 62,005,746.24 44,512,894.02
应付利息五、(十四) 2,919,740.69 4,116,178.50 3,640,151.32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五、(十五) 147,026,652.25 181,493,689.66 145,524,552.6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五、(十六) 230,000,000.00 278,600,000.00 260,6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2,895,208.00 1,312,190.00 -
流动负债合计 468,895,358.49 835,925,187.21 464,994,105.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五、(十七) 1,239,500,000.00 1,449,500,000.00 1,518,100,000.00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五、(十八) 660,009,109.86 183,484,810.26 298,521,385.55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99,509,109.86 1,632,984,810.26 1,816,621,385.55
负 债 合 计 2,368,404,468.35 2,468,909,997.47 2,281,615,491.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五、(十九) 646,900,000.00 646,900,000.00 646,9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五、(二十) 1,692,339,534.04 1,692,339,534.04 1,665,205,116.2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五、(二十一) 48,537,660.47 38,844,827.18 27,734,120.8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五、(二十二) 430,164,648.13 346,739,892.26 249,607,087.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817,941,842.64 2,724,824,253.48 2,589,446,324.64
少数股东权益30,000,000.00 30,0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47,941,842.64 2,754,824,253.48 2,589,446,324.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216,346,310.99 5,223,734,250.95 4,871,061,815.72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发行人2011-2013年经审计合并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元
编制单位: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附注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30,254,734.38 276,115,186.20 270,035,865.35
其中:营业收入五、(二十三) 330,254,734.38 276,115,186.20 270,035,865.3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63,172,853.69 285,277,583.02 272,605,953.23
其中:营业成本五、(二十三) 291,859,157.96 240,995,189.10 234,866,693.32
利息支出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五、(二十四) 18,491,790.77 15,357,564.27 14,990,590.53
销售费用 95,906.35 224,553.30 -
管理费用 13,237,181.49 12,082,337.17 9,639,095.59
财务费用五、(二十五) 37,460,883.98 14,256,257.82 13,109,573.79
资产减值损失五、(二十六) 2,027,933.14 2,361,681.3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2,074.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2,918,119.31 -9,162,396.82 -2,538,013.68
加:营业外收入五、(二十七) 126,129,400.00 117,954,104.73 113,803,2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五、(二十八) 5,356.25 - 1,7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3,205,924.44 108,791,707.91 111,263,486.32
减:所得税费用 88,335.28 548,196.9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3,117,589.16 108,243,511.00 111,263,486.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3,117,589.16 108,243,511.00 111,263,486.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合并利润表
发行人2011-2013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六、风险及对策
编制单位: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附注2 0 1 4年度20 1 3年度2 0 1 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0,254,734.38 147,448,610.91 93,948,695.2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五、(二十八) 541,206,532.01 148,790,808.22 614,049,620.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1,461,266.39 296,239,419.13 707,998,315.24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232,930,079.54 132,669,529.67 386,727,121.9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500.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542,715.49 385,817.7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五、(二十八) 495,252,177.04 318,025,906.81 610,898,055.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8,749,472.07 451,081,254.21 997,625,177.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711,794.32 -154,841,835.08 -289,626,861.8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384,919.7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384,919.7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39,366.00 11,40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9,984,151.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9,366.00 11,400.00 9,984,151.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366.00 19,373,519.72 -9,984,151.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510,000,000.00 579,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五、(二十八) 470,742,485.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0,742,485.00 510,000,000.00 579,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578,600,000.00 260,600,000.00 202,1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89,732,295.88 105,637,722.04 107,982,561.1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8,332,295.88 366,237,722.04 310,082,561.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589,810.88 143,762,277.96 268,917,438.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017,382.56 8,293,962.60 -30,693,574.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4,178,234.55 402,763,040.06 433,456,614.6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9,160,851.99 411,057,002.66 402,763,040.06
合并现金流量表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
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
的存续期间内,利率的波动可能会降低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对策: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本期债券拟在发
行结束后申请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流通,如上市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
流动性的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民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周期和
市场环境等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产生预期的回报和现金流,
进而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
期偿付.
对策: 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积极增效,为本
期债券按时足额偿付提供资金保证.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预
期其自身盈利及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要求.此外,发行人对内、对
外融资能力较强,对于暂时性的资金周转问题也能够通过银行信贷渠道解决.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流通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
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或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
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出现困难.
对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
门提出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力争使本期债券早日获准上市或交易流通.同时,
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交易和流通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
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城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房建设的投资规模和运营收益水平容易受经济周期影响,
未来经济发展如出现放缓或衰退,会影响发行人营运收益,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
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随着呼伦贝尔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中心城新区建设的加速以及未来
发展规划的实施,呼伦贝尔市对保障房和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日益增加,发行人的
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也将随之提高,因而发行人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也将逐步
增强.此外,发行人重视对经济形势的研究,制定了合理的发展规划,并依托其综
合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可抵御经济周期对发行
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2、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等业
务.这些行业的经营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的影响.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
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
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
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对策:针对产业政策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对国家财政、金融、产业
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
等行业的发展动态,把握产业发展机遇,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发行人将密切注意政
策变化,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降低对公司
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经营风险
发行人作为国有企业,政府对发行人的治理结构、战略规划、经营决策等方面
存在干预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到发行人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业务拓
展.
对策: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获得政府部门的大
力支持和政策扶持,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进一步密切与政策
性银行、商业银行的联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分
散债务风险;通过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
保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创造效益;建立健全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加快自身市场化改革,提高运营效率,最大程度降低运营风险.
2、项目建设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以及其他各类
费用的过度上涨等都有可能使项目实际投资超出预算,施工期延长影响项目的按期
竣工和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经过发行人详细周密的研究和论证,并
已由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所有项目的施工单位选择与确定均采用公开、公平、公正
的招投标形式确定,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有效防止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发
行人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以及项目投入资
金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管理风险.
3、融资风险
发行人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者和经营者,其运作的基础设施资产普遍带有
较强的公益性,盈利能力相对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再融资能力,可能会
导致偿债能力下降.
对策:发行人与当地政府一直保持良好关系,并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发
行人保持着良好的资信记录,并得到多家银行的贷款授信,这将保证发行人具有持
续的债务融资能力.
七、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本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结束后,
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持续
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
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将维持评级
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鹏元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报
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
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注与
发行主体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对相关
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等级.
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鹏元资
信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
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鹏元资信将及时在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
八、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已发行尚未兑付或逾期未
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托计划、
保险债权计划、理财产品及其他各类私募债权品种情况.发行人并无采取代建回购、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况.
九、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经发行人自查,近三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十、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7亿元,将全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鄂温克族自
治旗巴彦托海镇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万元)
拟使用债券资
金(万元)
占投资总额
的比例
占募集资
金的比例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
彦托海镇城市棚户
区改造工程
219,000.00 70,000.00 31.96% 100%
合计 219,000.00 70,000.00 31.96% 10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
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本期债券发行后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公司运转正常,未发生可能对本期
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十二、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30号
法定代表人:张然
联系人:刘文广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河东区中江写字楼
联系电话:0470-8216887
传真:0470-8216898
邮政编码:021008
(二)承销团
1、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二区4层
法定代表人:黎维彬
联系人:彭鹏、王若诚、夏凡博、邵格、柳叶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国家开发银行大楼8层
联系电话:010-51789174、51789027、52789231
传真:010-52828455
邮编:100037
2、副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吴华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
联系电话:010-88005040
传真:010-88005099
邮编:100033
3、分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王仁惠、林豪、羊倩仪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38楼
电话:020-87555888-8342、6040、8053
传真:020-87553574
邮政编码:510075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石玙璠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3层309室
电话:010-68588657
传真:010-68588652
邮政编码:100045
(三)托管机构: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联系人:张志杰、李皓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电话:010-88170733、010-88170735
传真:010-66061875
邮编:100033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高斌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38874800
邮编:200120
(四)拟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证券大厦13 楼
负责人:黄红元
联系人:段东兴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证券大厦13 楼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五)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张金才
联系人:徐连礼、李述喜
联系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11层
联系电话:010-68360123
传真:010-68360123-3000
邮政编码:100044
(六)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 系 人:王晨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806
联系电话:010-66216006
传 真:010-66212002
邮政编码:100005
(七)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中国检疫检验大厦14层
负责人:陈晓伟
联系人:高娃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中国检疫检验大厦14层
联系电话: 010-58619715
传真:010-58619719
邮政编码:100026
(八)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账户监管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
蒙古自治区分行
营业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55号
负责人:马健
联系人:李乐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55号
联系电话:0471-3310184
传真:0471-3310185
邮政编码:010010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清单
1、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文件;
2、《2015年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2015年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发行人2011-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报告;
6、本期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
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文广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河东区中江写字楼
联系电话:0470-8216887
传真:0470-8216898
邮政编码:021008
(二)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鹏、王若诚、夏凡博、邵格、柳叶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国家开发银行大楼8层
联系电话:010-51789174、010-52825740、010-51789027、010-51789231
传真:010-52828455
邮编:100037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
全文:
http://www.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