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37,000,000股。
2、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
一、公司发行上市情况及目前股本情况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44号文核准,塔牌集团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0.03 元。2008年5月16日,公司股票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总股本40,000万股。
(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8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票面金额为100元,总额为人民币63,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塔牌可转债自2011年3月1日进入转股期,截止2011年3月31日,塔牌可转债转股增加公司股本5,203,776股,公司总股本为405,203,776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一)股东的承诺
1、2007年8月20日,公司共同控制人钟烈华、张能勇和徐永寿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除上述锁定期外,担任发行人董事或监事的钟烈华、张能勇、徐永寿和彭倩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二)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钟烈华、张能勇和徐永寿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公司监事彭倩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自塔牌集团股票上市之日(2008年5月16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塔牌集团股份,也不由塔牌集团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及高管锁定期内也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钟烈华、张能勇、徐永寿和彭倩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5月18日。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3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9%(股本总数为2011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9,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62%(股本总数为2011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人。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 备注
有人全称 份总数 售数量 (万 上市流通数
股) 量 (万股)
1 钟烈华 9,000 9,000 2,250
董事长2 张能勇 7,350 7,350 1,837.5
副董事长3 徐永寿 7,350 7,350 1,837.5 副董事长
合 计 23,700 23,700 5,925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股本总数为2011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 本次变动(万股) 本次变动后
变动前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9,750,000 177,750,000 237,000,000 220,500,0001、IPO前发行限售 237,000,000 0 237,000,000 02、高管锁定股 42,750,000 177,750,000 0 220,500,000
8、其他 0 0 0 0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453,776 59,250,000 0 184,703,776三、股份总数 405,203,776 237,000,000 237,000,000 405,203,776
五、其他事项
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也不存在对该等股东的违规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
1、塔牌集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塔牌集团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钟烈华、张能勇和徐永寿先生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塔牌集团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塔牌集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