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10 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等四只债券利
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0 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2014 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一
期)、2014 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二期)、2014 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三
期)将于2015 年6 月24 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 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19",
证券简称为"国债1019",是2010 年6 月24 日发行的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41%,每年支付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1.705 元.
二、2014 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121",证
券简称为"广东1401",是2014 年6 月24 日发行的5 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3.84%,每年支付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3.84 元.
三、2014 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122",证
券简称为"广东1402",是2014 年6 月24 日发行的7 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3.97%,每年支付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3.97 元.
四、2014 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123",证
券简称为"广东1403",是2014 年6 月24 日发行的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4.05%,每年支付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2.025 元.
五、本所从2015 年6 月15 日至2015 年6 月23 日停办上述债券
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六、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5 年6 月23 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5
年6 月24 日除息交易.
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