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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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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10 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等四只债券利 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0 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2014 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一 期)、2014 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二期)、2014 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三 期)将于2015 年6 月24 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 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19", 证券简称为"国债1019",是2010 年6 月24 日发行的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41%,每年支付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1.705 元. 二、2014 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121",证 券简称为"广东1401",是2014 年6 月24 日发行的5 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3.84%,每年支付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3.84 元. 三、2014 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122",证 券简称为"广东1402",是2014 年6 月24 日发行的7 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3.97%,每年支付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 息3.97 元. 四、2014 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123",证 券简称为"广东1403",是2014 年6 月24 日发行的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4.05%,每年支付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2.025 元. 五、本所从2015 年6 月15 日至2015 年6 月23 日停办上述债券 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六、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5 年6 月23 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5 年6 月24 日除息交易. 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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