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土地承诺办理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 年11 月9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涉及的划拨地办理出让手续事宜自本年度起每月披露办理进展情况(详见公告:临2011-011)。上述承诺涉及的二滩水电、大朝山水电尚未完成的土地使用权证变更情况如下。
1、二滩水电。承诺涉及的二滩水电除双林路288 号宗地以外的其他61 宗划拨土地使用权,二滩水电已向盐边县和米易县政府正式提出土地使用权性质转为出让的申请,两县政府已同意办理,目前处于评估过程中。
2、大朝山水电。承诺涉及的大朝山水电11 宗划拨土地使用权,已有9 宗土地取得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余正在办理过程中。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未出现因未办理前述土地出让手续而导致损失的情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未发生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