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丝绸转2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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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85号文批准,于2002年9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丝绸转2"),"丝绸转2"自2003年3月10日起开始转换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
本公司A股股票(G丝绸)自2006年7月19日至2006年8月29日,已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3.00元/股)的130%,即3.90元/股,已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转换期内,若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本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换股份的可转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行使丝绸转2赎回权,将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丝绸转2全部赎回。
本公司于2006年8月30日、8月31日、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连续三次刊登了"关于丝绸转2赎回事宜的公告",并于2006年9月4日、9月6日、9月8日连续三次刊登关于丝绸转2赎回的提示性公告。"丝绸转2"已于2006年9月11日(赎回日)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按"丝绸转2"面值的101.8%,即101.8元/张(含当期未付利息,当期未付利息含税,个人和基金持有的"丝绸转2"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1.44元/张)赎回了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全部"丝绸转2"。至此,"丝绸转2"(证券代码:1256301)定于2006年9月18日摘牌。
特此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