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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转债”提前赎回事宜第三次的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1-02-2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转债"提前赎回事宜第三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铜陵转债" 赎回日为:2011年3月24日   2、"铜陵转债"赎回价格为103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0.6%,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投资者持有"铜陵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917元/张;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铜陵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958元/张;扣税后 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2011年3月29日为"铜陵转债" 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11年3月31日为赎回款到达"铜陵转债" 持有人的资金帐户日。   4、"铜陵转债"将于2011年3月24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 "铜陵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886号文核准,于2010年7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行总额为2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铜陵转债"),代码为126630, 并于2010年8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铜陵转债"于2011年1月17日起可 转换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简称"铜陵有色",代码000630)。截至2011年2 月21日,尚有10,743,125张"铜陵转债"在市场上流通。   公司股票自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2月21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本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 款。经本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铜陵转债"赎回条款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铜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全部赎回截至赎回日尚 未转股的"铜陵转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 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广大"铜陵转债(126630)"持有人公告 如下:   一、赎回条件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提前赎回条款约定: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本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 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 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赎回日 本次赎回日为2011年3月24日。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   度利息),即赎回价格为103元/张(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   4、赎回程序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即2011年2月28日前)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至少刊登赎回公告3次,通知"铜陵转债" 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11年3月24日为"铜陵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 易日(2011年3月2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铜陵转债"。自2011年3月24日起,"铜   陵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   (3)2011年3月29日为"铜陵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11年3月31日为赎 回款到达"铜陵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5、赎回款支付方式   本次 "铜陵转债" 赎回款将于2011年3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铜 陵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其他事项   (1)"铜陵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即2011年2月24日至2011年3月   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铜陵转债"正常交易和转股。   (2)"铜陵转债"自赎回日(即2011年3月24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7、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562-2825029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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