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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1-26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土地承诺办理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国投电力")在2009年11月9日出具承诺函,对公司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划拨地转出让手续事宜,承诺如下:   尽快办理有关划拨地转出让的手续,并根据有关法规和相关承诺进行信息披露;若在法定持续督导期结束时仍未办理完成,将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办理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承诺,现将承诺事项及相关办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事项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简称"国投公司")于2009年10月20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将促使二滩水电、大朝山水电以及张掖发电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其各自所使用的划拨性质土地变更为出让性质土地的相关手续,除因发生不可抗力事项外,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若因未办理前述土地出让手续而导致国投电力遭受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二滩水电、大朝山水电及张掖发电未在上述期限前完成相关土地的出让手续而遭受政府部门的罚款、滞纳金等以及因该等需办理出让手续之土地为划拨性质而使二滩水电、大朝山水电及张掖发电不能正常生产经营而遭受的损失等),国投电力应自知悉该损失事实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聘请相关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自获得相关审计报告或政府处罚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国投公司,国投公司将自接到国投电力就前述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依据相关审计机构出具的载明国投电力因前述事项受到损失及损失金额的相关文件或政府部门处罚文件,向国投电力以现金方式补偿其受到的全部损失。   二、承诺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涉及划拨地办理出让手续的二滩水电、大朝山水电、张掖发电三个下属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情况如下。   1、二滩水电   承诺涉及的二滩水电1宗位于成都双林路288号的划拨土地。为了加快办理该宗土地的出让手续,二滩水电及其股东分别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政府、国务院国资委等政府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经协调,在不同政府部门对办理程序和管辖权取得一致意见后,2010年9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川府土[2010]658号《关于同意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划拨转为出让的批复》,同意二滩水电将双林路土地的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2010年12月3日,二滩水电取得了该宗土地出让性质的川国用(2010)第0072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9,124.43平方米。   承诺涉及的二滩水电除双林路288号宗地以外的其他61宗划拨土地使用权,二滩水电已向盐边县和米易县政府正式提出土地使用权性质转为出让的申请,两县政府已同意办理。经两县国土资源局查勘现场,二滩水电正在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的有关手续,公司将于本月起每月公告未完事项的进展情况。   2、大朝山水电   承诺涉及的大朝山水电11宗划拨土地使用权,大朝山水电已就该等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土地事宜履行了土地评估及备案手续,并已向云县人民政府、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景东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办理划拨土地转出让的请示",目前已有8宗土地取得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共计2,066,290.67平方米;尚余3宗土地正在办理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的相关手续,公司将于本月起每月公告未完事项的进展情况。   3、张掖发电   承诺涉及的张掖发电1宗划拨土地使用权,张掖发电已于2010年11月30日取得了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98,066平方米。承诺涉及的张掖发电的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的相关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国投电力未出现因未办理前述土地出让手续而导致损失的情形,国投公司未发生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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