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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6-07-29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7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德贤主持。公司11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7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1.49%的股权,并间接持有其8.48%的股权。为保证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本公司为其向中国农业银行扬州市邗江支行申请17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6390万元(含本次担保),无其它对外担保。 该议案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符合章程及有关规定,并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1.49%的股权,并间接持有其8.48%的股权。该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杭集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庞自武。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包装制品、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其它印刷品印刷。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该公司上年度末及最近一期资产总额分别为7761.35万元和12931.78万元;上年度末及最近一期负债总额分别为1741.81万元和6544.82万元;上年度末及最近一期净资产分别为6019.54万元和6386.96万元。 该公司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扬州市邗江支行申请17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四)董事会意见 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其生产经营形势良好,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和进一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扬州市邗江支行申请17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人民币17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人民币8000万元。 2、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3、本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6390万元(含本次担保),除此以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 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马鞍山山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马鞍山山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鹰置业)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为保证该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公司拟通过银行或信托机构向该公司提供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7亿元(含本次),无其它委托贷款。 该议案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 (二)贷款人基本情况 马鞍山山鹰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沈晓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出资方式为贷币资金;马鞍山市山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9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出资方式为贷币资金。 该公司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本次委托贷款为本公司拟通过银行或信托机构向山鹰置业提供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还款期限:约定贷款项均应在2008年12月31日前还清。 (四)董事会意见 马鞍山山鹰置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由于其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拓展新业务,董事会同意由本公司通过银行或信托机构向该公司提供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 (五)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本次拟委托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除此以外本公司无其它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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