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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14 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利息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4 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将于2015 年1 月7 日支付利息.
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401",证券简称为"国债1401",
是2014 年1 月7 日发行的5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47%,每年支
付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47 元.
二、本所从2014 年12 月26 日至2015 年1 月6 日停办本期债券
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5 年1 月6 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5
年1 月7 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支付2014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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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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