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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业务公告2021年第40号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03-26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五次续发行2020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3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30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0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0年9月14日,票面年利率为3.81%;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3月14日、9月1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50年9月1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2.03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7%.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1年3月29日进行分销,从3月31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2503.3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1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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