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数额累计达到已发行股份的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的规定,现将"厦工转债"转股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0年9月16日,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厦工转债"(证券代码:110004)已累计有561,180,000元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厦工股份"(证券代码:600815),转股股数累计为75,323,635股,占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699,273,517股的10.77%,转股数额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以上。
截至2010年9月16日,尚有38,820,000元"厦工转债"在市场流通,占"厦工转债"发行总量600,000,000元的6.47%。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2010年3月1日) 本次变动
增加 变动后
(2010年9月16日)
699,273,517 75,323,635 774,597,152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