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来源:财汇资讯
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09宜城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4-11-08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债券简称:09宜城债 债券代码:122932 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09宜城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2009年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发行人发布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布回售实施办法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3、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00999;回售简称:宜城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7日 3、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 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权兑付日:2014年11月25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发行人将于2014年11月25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或注销. 二、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峰 电话:0556-5569126 传真:0556-5561728 2、转售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子源 电话:010-85156431 传真:010-65608440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