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来源:财汇资讯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记账式贴现(五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10-29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记账式贴现(五十三期) 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办库〔2020〕215号 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0年记账式贴现(五十三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10月30日招标,11月2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11月2日进行分销,11月4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于2021年2月1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25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0年11月2日前(含11月2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0253—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2020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0年10月28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