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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业务公告2020年第61号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05-20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四次续发行2020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65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650.5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0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20年1月9日,票面年利率为2.2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21年1月9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1.417元,折合年收益率为1.29%.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0年5月21日进行分销,从5月25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14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0年5月20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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