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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信建设债券兑付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1-11-02
  1998年中信建设债券(以下简称″中信983″)将于2001年11月16日到期兑付,为方便投资者及时兑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发行总额:7亿元   2、债券期限:3年   3、债券利率:年利率6.5%(单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逾期部分不另计息   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   5、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上市时间:1999年8月30日   7、债券简称:中信983   8、债券代码:1013   二、债权登记   1、债权登记日:债权登记日为2001年11月9日,即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中信983的投资者为中信983的债权人;   2、兑付对象:截止2001年11月9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中信983的债权人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一级托管客户。   三、兑付时间   1、集中兑付:自2001年11月16日起至2001年12月1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常年兑付:集中兑付期间未办理兑付的投资者,可到常年兑付网点办理兑付。   四、兑付办法   (一)本期债券未上市部分,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一级托管客户持有的中信983债券兑付款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记帐式企业债券托管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从二级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兑付款通过清算系统进入其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资金帐户中;   (三)从一级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兑付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兑付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原托管凭证,如由他人代办,应出示投资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和原托管凭证;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兑付手续时,应出示原托管凭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并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   3、投资者按照兑付网点的要求领取兑付款,交回原托管凭证;   4、投资者的托管凭证遗失或损毁,须按照原认购网点的具体规定办理挂失手续,并于集中兑付结束后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5、在集中兑付期间未办理兑付的投资者,可按原认购网点的通知到常设兑付网点办理兑付手续;   6、如投资者原认购债券的网点已迁址、更名或合并,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相应的机构(见附表)。   五、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军   联系人:孙晓兵   联系电话:010-64660088-8652   邮政编码:100004   2、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陈剑平、张宇   联系电话:010-84864818-63634   邮政编码:100004   3、总登记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湖东里甲5号   法定代表人:王纯   联系人:黄斌   联系电话:010-66073630   邮政编码:100031   4、上市债券登记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联系电话:0755-2083333   邮政编码:518010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00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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