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中信建设债券(以下简称″中信983″)将于2001年11月16日到期兑付,为方便投资者及时兑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发行总额:7亿元
2、债券期限:3年
3、债券利率:年利率6.5%(单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逾期部分不另计息
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
5、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上市时间:1999年8月30日
7、债券简称:中信983
8、债券代码:1013
二、债权登记
1、债权登记日:债权登记日为2001年11月9日,即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中信983的投资者为中信983的债权人;
2、兑付对象:截止2001年11月9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中信983的债权人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一级托管客户。
三、兑付时间
1、集中兑付:自2001年11月16日起至2001年12月1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常年兑付:集中兑付期间未办理兑付的投资者,可到常年兑付网点办理兑付。
四、兑付办法
(一)本期债券未上市部分,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一级托管客户持有的中信983债券兑付款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记帐式企业债券托管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从二级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兑付款通过清算系统进入其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资金帐户中;
(三)从一级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兑付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兑付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原托管凭证,如由他人代办,应出示投资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和原托管凭证;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兑付手续时,应出示原托管凭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并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
3、投资者按照兑付网点的要求领取兑付款,交回原托管凭证;
4、投资者的托管凭证遗失或损毁,须按照原认购网点的具体规定办理挂失手续,并于集中兑付结束后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5、在集中兑付期间未办理兑付的投资者,可按原认购网点的通知到常设兑付网点办理兑付手续;
6、如投资者原认购债券的网点已迁址、更名或合并,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相应的机构(见附表)。
五、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军
联系人:孙晓兵
联系电话:010-64660088-8652
邮政编码:100004
2、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陈剑平、张宇
联系电话:010-84864818-63634
邮政编码:100004
3、总登记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湖东里甲5号
法定代表人:王纯
联系人:黄斌
联系电话:010-66073630
邮政编码:100031
4、上市债券登记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联系电话:0755-2083333
邮政编码:518010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00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