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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第三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9-10-12
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三次续发行2019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30年期).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19年7月22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3.86%;按半年付息,每年7月22日、1月2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49年7月2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34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二)日期安排.2019年10月18日招标;招标结束至10月21日进行分销;10月23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19年10月18日上午10:35至11:35.(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采用单一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18元,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为30个标位.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财政部公布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0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上下各浮动10%(四舍五入计算到0.01%)所对应的全价(四舍五入计算到0.01).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9年10月21日前(含10月21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9110—4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2019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财政部办公厅2019年10月9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2日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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