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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2009年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0年4月20日(星期二)开始支付2009年4月20日至2010 年4月19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09 年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09 池城投债。
4、债券代码:098057。
5、发行总额:人民币5 亿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9]834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及提前偿还条款。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7.3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 至100 个基点(含本数),
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后2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0、计息期限:自2009年4月20日起至2016年4月19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09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19日。
11、付息首日:2010年至2016年每年的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上市时间和地点:2009年5月13日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09年4月20日至2010年4月19日,逾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2、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债权登记日为2010年4月19日。截止至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投资人托管帐户记载的持有人享有本年度利息。
3、付息时间
(1)集中付息:自 2010 年4 月20 日起的20 个交易日。
(2)常年付息: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仍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三、付息办法
本期债券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一级托管客户持有的本期债券,其利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期划付至一级托管客户指定的有关银行帐户。
四、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池州市池阳路67 号
法定代表人:唐曙明
联系人:刘俊、吴双寿
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池阳路67 号
联系电话:(0566)2031750、2039362
传真:(0566)2035026
邮政编码:247000
(二)主承销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57 号
法定代表人:李 工
邮政编码:230069
(三)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金融大街33 号通泰大厦B 座5 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联系电话:(010)88087971、88087972
传真: (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关于本次付息的相关事宜,投资者可以咨询以上机构或原始认购
网点。
投资者还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询本付息公告:
http://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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