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1、"雅戈转债"到期公告连续刊登日期为2006年3月1日、3月3日和3月7日;
2、"雅戈转债"到期日为2006年4月3日;
3、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元,到期本金和利息合计为1,047.00元(含税,利息税由券商代扣代缴),税后1037.60元;
4、本次兑付的本金为18,878,000元,利息为887,266元,兑付总额为19,765,266元。
5、本次兑付款发放日为2006年4月10日。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22号文批准,于2003年4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90,000,000元,期限为3年,可转债于2003年4月21日上市交易,可转债于2003年10月8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06年4月3日共有1,171,122,000元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本次兑付的本金为18,878,000元,利息为887,266元,兑付总额为19,765,266元。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现将"雅戈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按照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发行条款"(二)规定:本公司发行的"雅戈转债"按票面金额从2003年4月3日"计息日" 起开始计算利息,票面年利率第三年为2.5%;按照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发行条款"(十)规定,在公司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除支付上述的第三年利息外,还将补偿支付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到期转债")持有人补偿利息,其计算公式为:补偿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到期转债票面总金额×2.5%×3-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到期转债三年内已支付利息之和,补偿利率为2.2%。即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元,合计利息为47元(含税,利息税由券商代扣代缴)。
持"雅戈转债"的个人扣除利息部分20%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手可转债本金和利息合计1037.60元;持"雅戈转债"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手可转债本金和利息合计1047.00元。
二、兑付债权登记日及兑息日
1、 本次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3日;
2、 兑付日为2006年4月10日。
三、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对象为:截止2006年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雅戈转债"持有人。
四、兑付相关事宜
在兑付债权登记日当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可转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的可转债本金和利息。公司将在兑付债权登记日之后5个交易日之内支付可转债本金和利息。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支付"雅戈转债"的本金和利息。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债权持有人可于债权登记日后的第5个交易日即4月10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本金和利息,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和利息款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关于"雅戈转债"兑付的具体条款,请查阅2003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或本公司网站(http://www.youngor.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其他
因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雅戈转债"自2006年3月13日已停止交易,雅戈转债亦停止转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西段2号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4-87425136
咨询传真:0574-87425390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