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经表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集和召开的情况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于2006年2月2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于2006年3月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于2006年3月1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24日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20日-2006年3月24日(期间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西段2号公司1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总经理蒋群先生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37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248777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11%。
1、出席现场会议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874,671,66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49.10%;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621,935 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 0.18%,占公司总股本的0.09%;董事会通过公开征集投票权共收到8名股东递交的《授权委托书》,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778,76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 0.20%,占公司总股本的0.10%,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理了上述股东的现场投票事宜。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734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37070469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0.89%,占公司总股本的20.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详细内容见2006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摘要(修订稿)。
(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参加投票的股数(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股) 弃权股数(股)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248777050 1131691629 116553251 532170 90.62
流通股股东 374105390 257019969 116553251 532170 68.70
非流通股股东 874671660 874671660 0 0 100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全体参加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加投票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注:宁波盛达发展公司和宁波青春服装厂持有的流通股全部回避表决。
(三)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参会方式 表决情况
1 中国工商银行-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23610789 网络投票 反对
2 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 20690707 网络投票 反对
3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12476370 网络投票 同意
4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406875 网络投票 同意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158404 网络投票 同意
6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757137 网络投票 同意
7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9000000 网络投票 同意
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8999982 网络投票 同意
9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500000 网络投票 同意
10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7905467 网络投票 反对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由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陈农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