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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记账式(十五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6-03-17
各结算单位、基金管理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6年记帐式国债还本付息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6]3号),我公司将从2006年3月27日起代理2005年记帐式(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到期兑付事宜。现将有关兑付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挂牌名称为"05国债(15)",交易代码为"010515",兑付代码为"010515",期限3个月,贴现发行。 二、本期国债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3月22日,凡于当日闭市后仍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为本期国债到期兑付资金的最终所有者。本期国债到期兑付资金支付日为3月27日,每百元面值的兑付资金为100元。 三、我公司在确认代理兑付资金到帐后,于3月24日汇总指定交易在各法人结算单位名下投资者的应收本期兑付资金清算数据,并于次一工作日将兑付资金划付至相关结算单位在我公司的交收帐户内,由相关法人结算单位负责及时支付给投资者。享有本次兑付资金但尚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我公司将在其办妥指定交易后,通过结算单位支付本次兑付资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各会员单位: 2005年记账式(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6年3月26日到期。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到期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515",证券简称为"国债0515"),是2005年12月发行的3个月期记账式国债,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金额为100元。 二、本所从3月16日起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到期兑付债权登记日为3月22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3月23日本期国债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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