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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债券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6-02-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出改革动议和书面委托,本公司董事会在保荐机构的协助下制定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公告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现就有关雅戈转债转股事项公告如下: 1、雅戈尔股票和雅戈转债(以下简称"相关证券")已于2006年2月20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3月6日复牌,在相关证券停牌时间,雅戈转债亦停止转股。 2、本公司董事会最迟将在2006年3月3日(含本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3月3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或者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并取得其同意后,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延期,具体延期时间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协商结果而定。 4、在2006年3月6日至2006年3月10日期间的本公司相关证券的交易日,雅戈转债持有人可按转股程序申请转股。 5、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6、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雅戈转债停止转股,直至在改革规定程序结束后雅戈转债恢复转股。 7、如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 (1)当雅戈转债转股价格触发向下修正条件时,将按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2)本公司董事会提请雅戈转债持有人注意:雅戈转债持有人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之前(2006年3月10日,含当日)转股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有权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未转股的雅戈转债将不能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当未转换的雅戈转债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将立即公告,并在3个交易日后停止雅戈转债的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雅戈转债的持有人注意上述事项对其产生的影响。 特此提示。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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