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来源:财汇资讯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公告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9-12-15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同意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批复》(皖安监综[2009]166号):为了保障煤炭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皖北煤电集团2009年度和2010年度安全费用按不低于33元/吨标准提取。自2011年1月1日起,恢复按皖安监综[2008]176号文件执行。 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皖安监综[2008]176号文规定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费用按吨煤50元提取。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2009年度和2010年度安全费用将由原按煤炭销售收入4%标准提取调整为按33元/吨标准提取。自2011年1月1日起,恢复按皖安监综[2008]176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