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1066债券简称:11蓉中小
关于2011年成都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后续担保情况: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第一个债券存续年度至第三个债券存续年度内应支付的债券本金及利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第三个计息年度即将期满,发行人未能就债券剩余年限设立新的担保.
2、赎回选择权:由于第三个计息年度期满前,发行人未能就债券剩余年限设立新的担保,因此发行人将按募集说明书约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并于本期债券的第三个计息年度期满后兑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3、发行人将按本期债券按面额全额赎回,并将于赎回期内兑付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4、赎回款到达"11蓉中小"持有人账户的资金到账日为2014年4月22日.
5、本期债券托管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部分将于赎回日(2014年4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赎回完成后,发行人将刊登《债券赎回结果公告》.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发行人指成都麦隆电气有限公司、四川金网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颠峰软件有限公司、成都宏基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制药制剂有限公司、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蓉中小/本期债券指2011年成都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证券代码:111066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1年成都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2、债券简称:11蓉中小
3、债券代码:111066
4、发行总额:人民币4.2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全额赎回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6.78%(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99%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OfferedRate,简称Shibor)4.79%(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若联合发行人能就本期债券剩余期限采取增信措施,使得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增至AAA级,则在联合发行人发出剩余期限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公告(附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评级报告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信用评级机构资格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下同)后,投资者有权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或行使回售权将债券回售给联合发行人;若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联合发行人未能就本期债券剩余期限采取增信措施,使得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低于AAA级,则联合发行人将发出赎回公告将本期债券按面额全额赎回,并将于赎回期内兑付债券的本金及利息.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公司债
7、剩余期限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公告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若联合发行人能就本期债券剩余期限采取增信措施,使得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增至AAA级,则联合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期满前的第30个工作日之前刊登关于剩余期限债券信用评级情况的公告.
8、赎回公告日:若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期满前,联合发行人未能就本期债券剩余期限采取增信措施,使得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低于AAA级,则联合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期满前的第30个工作日之前刊登赎回公告,不再刊登信用评级报告和专项法律意见书.
9、赎回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发行人行使全额赎回权部分的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4年4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11蓉中小"后续担保情况
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第一个债券存续年度至第三个债券存续年度内应支付的债券本金及利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第三个计息年度即将期满,发行人未能就债券剩余年限设立新的担保.
四、赎回选择权
根据《2011年成都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总募集说明书》,若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期满前联合发行人不能就本期债券剩余期限采取增信措施,使得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增至AAA级,则联合发行人将发出赎回公告将本期债券按面额全额赎回,并将于赎回期内兑付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现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即将期满,发行人未能就债券剩余年限设立新的担保,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将行使赎回选择权,于2014年4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按照面值赎回全部本期债券,共计人民币肆亿贰仟万元整(¥420,000,000元).
五、赎回价格
发行人将按本期债券面额全额赎回,并将于赎回期内兑付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六、其他事项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由各付息网点在向个人支付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由发行人负责代扣代缴.
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2013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填写附件列示的表格传真至发行人联系地址(见下文),并请将原件签章后寄送至发行人.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1、发行人:
(1)成都麦隆电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鲜晓琳
联系方式:13551248899
传真:028-83932909
(2)四川金网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怀明
联系方式:028-66315171
传真:028-87838461
(3)成都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巳海
联系方式:028-86520520
传真:028-86520657
(4)汇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锐敏
联系方式:18602800866
传真:028-66602708
(5)成都颠峰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笛萱
联系方式:028-85332030
传真:028-85320436
(6)成都宏基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玲
联系方式:13330981195
传真:028-86241882
(7)四川制药制剂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学鹏
联系方式:13980802549
传真:028-62808577
(8)四川久远新方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婧
联系方式:028-85980171
传真:028-85980175
2、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国平、彭子源
联系方式:010-85130580、85156431
特此公告.